本报讯 (记者 吴狄)去年12月2日至12月22日,《国内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在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时,引发网友热议。昨日,国内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网友意见,并表示将会对合法、合理和可行性意见进行采纳,进一步完善草案。
据介绍,市民共发表意见810余条,主要集中在延长部分女性工作年限、女代表候选人比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等几方面。
关于送审稿第二十三条有关“适当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年限”的规定,共征集到500余条意见,赞同和反对的意见基本持平。
国内北京作为首都,更应该尊重妇女、尊重人才,应该尽可能的发挥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才能,充分利用她们所学的知识为社会服务;对于社会就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关于工作年限问题,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的退休年龄制度,应当由国内统一出台政策,不属于妇女法、更不属于本市地方性法规调整对象;不利于解决当前就业形势困难的社会矛盾;仅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年限,对其他女性劳动者有失公平。
其他 工作年限不应只挂钩级别
约20%的网民认为,工作年限不应只与级别、职称挂钩,应结合自己的意愿,建议在坚持自愿的原则基础上对妇女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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