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影。有人说光是影视画面的雕刻刀。的确如此,影视制作画面的艺术韵味和技术指标都依赖于正确光线的雕刻。假如画面曝光不足或曝光过度都会导致画面艺术水平的营造和色彩、亮度、灰度等技术指标的正常还原。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电视的技术条件决定了它的亮度、色彩、灰度等技术指标不及电影,因此决定了电视的光比和色度不能像电影那样大,也就是说在电视摄像时,应尽量避免过黑、过白的实物与用光,尽可能用棕灰等中间色调和光比。 需要说明的是:顺光能全面地表达物体的质感,具有平涂效果,因此应严格配置主体与背景的光比。侧光易在被摄体上形成明显的受光面、阴影面和投影,有利于表现空间深度和立体感,在运用时应注意受光面和阴影面各占一半,平均分配的阴阳脸现象。逆光利于勾画物体轮廓,能强调事物数量,参与画面布局。在用逆光拍摄人像时,正面应有足够的辅助光,曝光以正面亮度为准,同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镜头,形成灰雾。
剪影则舍弃了主体细致末节的表现,着重物体轮廓姿态的传神和写意,拍摄时应以天空亮度为准曝光,使天空保持一定层次。同样,以写意色彩较浓的顶光和底光易使主体夸张变形,因而在纪实画面中少用。而阴雨下雪天常见的泛光(散射光)对拍摄画面造型不利,因而要选择色调的搭配,尽量用暗的门窗、树木作前景,突破光线的灰平,获得一定的空间感。在表现雨雪形象时,最好选择侧逆光拍摄,同时应注意背景要暗,主体色调深些,才能衬托出雨雪亮的线条。另外,利用屋檐的滴水,窗上的雨珠作前景,也可加强雨水的气氛。在布光时,女性的肖像照明最好避免任何形式的垂直光或边缘光,男性的轮廓光应弱于女性,尤其是对于头发稀少的人更应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