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画面构图的基本要求:电视摄像是一个人的工作,个性化很强;构图作为一个创作环节,很难界定出具体化、一成不变的原则去遵循,但是还是有一些电视画面构图的基本要求:
(一)画面要简洁。当我们通过摄像机观察外部世界时,你会发现它和人眼不一样,它的视野范围被画框局限住了,被拍摄对象要依靠我们用取景框进行选择,才能从凌乱的外部世界中提取出感人的画面,因此,画面简洁明快就成为摄像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如果画面中景物庞杂、零乱无序,就无法做到构图的简洁明快。这方面,摄影印的“减法规则”是很好的借鉴。与照片一样,电视画面也必须通过构图作出一定的艺术选择,用取景框“给原来没有界限的自然划出界线”。删繁就简,是获取优美画面构图的第一步。受电视屏幕大小和清晰度的限制,电视画面构图不同于电影画面构图,不适于表现大场面;但随着显示技术的发展,这个缺陷会得到不断的改善。
(二)主体要突出;面面所要表现的主体对象是否突出,是衡量构图的主要标准之一。构图效果如何,关键要看主体表现得如何。作为小屏幕、一次过的电视必须正确处理主体、陪体与环境等的关系,做到主次分明、相互照应、轮廓清晰、条理和层次井然有序;否则,所拍摄的画面就会主次不辨、不知所云、杂乱无章。要做到画面主体的突出和鲜明,构图时可以把主体安排在画面视觉中心的位置上,占据一定的面积,并且协调主体与陪体之间的关系,这些问题在后面的章节中将会详细论述。
(三)立意要明确
构图创造画面,画面是为表达主题服务的,因此构图也是为主题思想和创作意图创造结构形式的过程,要想出色地“构图”,必须深刻地“构思”。也就是说,每个镜头所要传达、表现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内涵必须是非常明确而集中的,切忌模棱两可、不明不白,而应以鲜明的构图形式反映出凝练的主题和立意。
(四)画面应具有表现力和造型美感
我们常说构图要“美”,要想真正获得“美”的画面,必须根据所拍摄内容的要求和现实条件的可能性,通过画面的空间配置、光线的运用、拍摄角度的选择,以及调动影调、色彩、线条、形状等造型元素,创造出丰富多彩、优美生动的构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