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制作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其媒体特性表现得十分充分,所以观众在影视制作中不仅能够看到以生活实景为主的新闻、新闻专题、纪录片等节目,还可以看到以虚构、表演为主的综艺节目、电影、电视剧以及公司宣传片、城市形象宣传片等广告片。由此带来了影视制作在处理不同影视节目时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甚至基本理念也会产生差异。虽然镜头的基本形态变化不是很大,但在观念的表达上却存在比较大的不同;表面看都是蒙太奇的表现力式,但实质的创作观念差异是需要编辑去体会的,所以一个合格的影视制作者首先要清楚自己所创作的到底是哪一类节目。除此之外,由于虚构和非虚构节目又存在比较大的差异,使得拍摄手法、编辑手法出现差异。因此从这个角度讲,似乎很难找到一种通用的编辑手法,针对不同类型的节目恐怕得用不同的编辑手法。根据创作手法和观念相近的原则,可以将影视制作分为虚构和非虚构两大类,在此基础上,影视制作编辑可以从以虚构为主的剧情类和以生活原生态为主的剧情类两大类研究其编辑手法。
剧情类影视制作是指由作家或编剧根据生活积累,通过创作者适当的虚构、想象,并给子适当的艺术加工之后创作出来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足:镜头前所发生的所有事情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客观呈现,而是为了镜头的表现由创作者组织之后才发生的,如果没有镜头表现的需要,这些内容可能是散落于现实生活的某个角落,而已不会这么集中地表现出来。在这一点上剧情类节目和影视制作创作非常接近。这类节目以电视剧、广告等为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