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制作在无声时期纯粹是视觉形象的艺术,在有了声音以后就成为视觉与听觉的艺术。视觉和听觉,在影视制作中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组成。作为影视制作的编、导、摄、剪,更需特别重视和突出视听形象这一艺术特征。
影视制作的视觉形象就是将生活和人物记录下来,经过视频制作放映在屏幕上,人们无须任何解释,看见银屏幕形象就能型解内容,这就称为观觉形象艺术。是影视制作语言的基础之一,只有很好运用各种不同表现内容的镜头与掌握各种不同出素的造型特征,使两者有机而紧密地结合,组成准确、真实的屏幕形象,展现内容,才能达到鲜明生动地解释主题,完成视觉形象的戏剧性作用。
影视制作的听觉形象是生活中的各种声音在影视制作中的组合运用。按照声音蒙太奇的规律可分别组成对白、音乐、音响独立的听觉形象,又可使三钟声音构成综合的听觉形象。人们总是通过听觉理解声响的真实内容,联想到生活中生动活泼的情景。这种声音蒙太奇称为听觉形象。影视制作的音乐是根据主题思想、故事情节、事件、人物动作等进行选曲和作曲的。一般说,影视制作中的音乐可分两个方面,一是主题音乐,它可以从头到尾贯穿全片,又可分段描写;既可歌颂主人公,又可写主要人物、主要事件。总之要以主旋律展示主题,突出人物,衬托和渲染情感;二是情节(气氛)音乐,它既要根据情节制造影视制作中各种环境气氛和动作效果,同时还要随着情节的发展陪衬人物,渲染情绪,加强影视制作的节奏作用。音乐本身自有音乐的“语言”,它通过各种不同的曲调、旋律、节奏、和声、配器等构成各种音乐的听觉形象。又如音乐、音响、对白三种不同的声音,可以组合成声画结合的听觉形象。
视觉形象与听觉形象在影视制作中都是举足轻重,不可分割的。视觉形象借助听觉形象会使画面更加传神、逼真;听觉形象又依托视觉形象的直观感受而更具有感染力。因此,二者就像一个人的左右臂一样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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