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总是在上演着优胜劣汰的剧目,今日的西方营销界,正从上百年的市场营销史中学习到,品牌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其“定位”,任何一个著名的品牌,无论其曾依靠USP致胜,还是因为品牌形象而成功,它都契合于一个定位;若不然,它就会象千千万万风光过但没有形成定位的品牌一样,成为一时的明日黄花。
象美国著名的M&M′s巧克力,以“只融在口,不融于手”的USP成功,但它同时蕴含着“糖衣巧克力”的定位;万宝路以“牛仔世界”的形象成功,但它亦依附于“男性滤咀香烟”的定位……因而这些品牌得以传承。而类似于美国历史上销量第一的啤酒“喜立兹”,广告大师霍普金斯曾以“蒸气消毒酒瓶”为USP令它大获成功,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终因其USP不能承载起一个独特的定位(就象“27层净化”一样),品牌已经随着商业的浪潮而陨落了;相反,布施啤酒厂以“最高级的啤酒”为定位而推出的“米克劳”啤酒(相当于彩电业的索尼),因其定位的准确有力,一举击败了强势品牌喜力啤酒。
如若一个品牌一开始并没有明确定位,而要长远地发展下去,它就必须适时地调整自己的推广,直至品牌定位的形成。当可口可乐在100多年前诞生的时候,它最初的卖点(USP)是“提神醒脑”;随着可乐的普及,竞争的增多,它则率先塑造了“享受快乐时光”的品牌形象,为品牌注入感性利益;当它足够强大,又面临着百事可乐的挑战时,它就趁势将自己定位为“真正(正宗)的可乐”,保持领先。
回看国内市场,虽然各行业的发展并不均衡,各种广告操作都有可能奏效,但考虑到行业快速成熟与跨越发展的实际状况,为品牌建立定位是普遍适用的广告前提。
定位广告的第二条规则是:任何一次传播活动,都是为了协助品牌去建立、加强或巩固一个定位,以此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正如菲利普科特勒所言:“解决定位问题,能帮助企业解决营销组合问题,营销组合--产品、价格、渠道、促销--是定位战略战术运用的结果。”而1990年代以来,新兴的整合营销传播(IMC)理论,则将企业的每一项营销活动,都看成是一次品牌的传播,它将向企业、同行、关系者和最终的消费者传递着品牌信息。因此定位时代的广告,应该围绕设立的定位,多方位地整合起来宣传品牌,立体地丰满建设定位,使传播达至最大的综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