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有四种基本要素:节奏、旋律、和声和音色。这四种要素是作曲家创作的素材,听音乐的人如果不能在一定程度上对错综复杂的节奏、旋律、和声及音色有相当的认识,要想对音乐内容得出一具比较完整的概念,几乎是不可能的。
节奏和节拍是音乐构成中的重要因素,在音乐表现中具有重大意义。节奏与节拍在音乐中永远是同时并存的,不可分离的。它们以音的长短、强弱及其相互关系的固定性和准确性来组织音乐。带重音和不带重音的同样时间片断按照一定的次序循环重复叫做节拍。譬如列队行进中整齐的步伐,就充分体现了这点。假定左脚带重音,右脚不带重音,左-右-左-右就是轻-重-轻-重,这就是节拍。
节奏的含意有两种:广义地说,一切协调、平衡、律动都可称为节奏。狭义地说,节奏是音的长短关系。列队行进中变化着的鼓点,体现了音的长短关系,如嘣-嘣-嘣嘣嘣,这就是节奏。在音乐作品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节奏,叫节奏型。例如交谊舞中的快三步(相当于古典音乐中的维也纳圆舞曲)其节奏型是“蓬、拆、拆、蓬、拆、拆”,用音乐术语说是属于6/8拍子(读作八六拍)。
在乐曲中运用某些具有明显特点的节奏型的重复,使人易于感受,便于记忆,也有助于乐曲结构上的统一和音乐形象的确立,所以它在音乐表现上意义重大。节奏还有一种功能,就是激发听众的情绪,使之不由自主地在身体动作上与音乐共鸣,现代摇滚乐(rock and roll)是一种以极其强烈和粗野的节奏为特点的音乐。它非常迎合青年人喜欢刺激的特性,因而风行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