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谈论音乐,首先不能不讨论的概念就是:什么是“音”?音是由于物体的振动,使周围的空气也产生振动,并向四周传播,形成了一系列的波;这些波就是音。自然界中能为我们人的听觉所感受的音是非常多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音都可以作为音乐的材料。在音乐中所使用的音,是一系列有固定频率或固定音高(pitch)的音,这一系列的音称为音列,是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发展中形成的。这些音被组成为一个固定的体系,用来表现音乐思想和塑造音乐形象。
音有高低、强弱、长短、音色四种性质。音的高低是由物体在一定时间内的振动次数(频率)决定的。振动次数多音就高,振动次数少音就低。一般人耳能够听到的音频范围约为30-17000赫兹。音的长短是由于振动的延续时间决定的,振动延续时间长音就长,振动延续时间短音就短。音的强弱是由于振幅(amplitude)即物体振动范围的幅度大小决定的。振幅大音就强,振幅小音就弱。音色(timbre或tone color)是由发音物体所产生的谐波(harmonic wave)决定的,发音物体的性质、形状不同,所产生的谐波也不同,因而音色也不同。
音的这四种性质,在音乐表现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音的高低和长短更为重要。以《生日快乐》这首歌的旋律为例,不管用人声演唱或用乐器演奏,小声演唱(奏)还是大声演唱(奏),虽然音的强弱和音色都有了变化,但是仍然很容易辨认出这支旋律就是《生日快乐》。但是,假如将这首歌的音高或音值(长短)加以改变,则音乐形象即受到破坏,人们再也认不出这是原来的旋律了。音的振动状态有规则的,也有不规则的。据此,音被分为乐音与噪音两类,音乐中所使用的主要是乐音,也就是振动状态规则的音;但噪音也是音乐表现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