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平面广告的性质、形式、内容有了一个初步认识之后,应了解它的基本创作规律。概括地说,平面广告创作包括两个方面,既创意与表现。创意是指思维能力,表现是指造型能力。它们在概念上是有区别的,但在创造过程中又是统一的。道理很简单,只有一个想法,没有造型能力,即使想法再好也不可能把它表现出来。从另一个来说,没有创造力和审美意识,其想法是很荒唐的,不可行的。另外只有造型能力,缺乏创意思维,是不可能称其为广告设计的,因为广告有很强的功能性,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传递信息,这个信息如何传递,所体现的就是创意思维能力。现代的广告已不仅是简单的告知功能,独到的创意思维,恰如其分的表现,是一则广告成功的关键。因此,两者既有不同,又相互统一,这两方面能力的培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