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着 5 000 年文明史,经历了长达2 000 多年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虽然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但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商品经济。与不太发展的商品经济相适应,也出现了形式简单但富于民族特色的广告活动。 1、实物广告 早在公元前 3 000 年,我国开始有了交易活动。由于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产品出现剩余,部落之间偶尔进行着以物易物的物品交换,如以布换羊羔,锄具换大米等。这就是原始的实物广告。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后,物品更为丰富,实物广告随之增长。 2、叫卖广告 在兜售商品时,通过卖啥吆喝啥来吸引买主,称为叫卖广告。如卖油翁一边敲“梆子”,一边吆喝“卖油啰”。叫卖之声,清晰悦耳,且不同的行业,叫卖声各有特点。这种叫卖广告说明了广告与音响的关系,它是音响作为广告要素的原始形态。 3、招牌和幌子 招牌主要用以表示店铺的名称和记号,又称“店标”,其中有横招、竖招、墙招、坐招等等,把字号题写在门、柱、屋檐、墙壁或柜台上。招牌形式比较固定,但文词各有千秋。如北京“全聚德”、“六必居”、“同仁堂”等。老字号招牌,实际上已成为经营者的品牌标志,流传至今,比如“王麻子剪刀”、“狗不理”等。不少招牌还隐藏着许多人文故事,成为我国一大文化特色。幌子主要表示商品不同类别或不同服务项目,又称为“行标”,可分为形象幌、标志幌和文字幌。 形象幌即是以商品或实物、模型、图画等为特征,使经营的商品突兀,显赫,一目了然。如烟店门前挂一木制大烟斗、酒店门前挂葫芦或放置一酒坛。中药铺门前摆放一制作药材的铁“碾子”、袜铺门前挂袜子。形象幌在当时是比较流行的。 标志幌主要是旗幌,即酒旗。如《水浒传》景阳冈酒店前的酒旗。另外,旅店、饭店以灯笼做幌子也是古代比较普遍的一种广告形式。尤其是夜晚,炫目灯笼格外吸引人,近似于现代的霓虹灯广告。 文字幌多以单字如茶、药或双字及双字以上表示经营的商品品种,如米局等。有时招牌和幌子相互结合运用,尽现民间特色。 4、印刷广告 我国现存最早的工商业广告是收藏在上海博物馆的北宋时代济南刘记针铺广告,比英国第一张推销图书的英文印刷广告早四五年。元明时期,雕版印刷业得到发展,印刷广告不断增加,到清代,木版年画甚为流行,内容多取材于民间故事,戏剧人物及“福”、“禄”、“寿”、“喜”等吉祥字画;许多商人用木版画做商品包装,包装广告得到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