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宣传片拍摄中,照明占据很重要的位置,今天互动影视总结关于电视照明的6大特点,供大家参考:
电视照明设计在制定设计方案时,无疑要顾及整体的气氛效果、人物造型、节目内容等等因素。电视本身的特定技术条件决定了电视照明的特殊要求,特点如下:
1. 匀。就是表现区的照明要均匀。在布光时,不同方向的光线照射演区时,同一方向光线的照度要一致,以保证多台摄像机连续拍摄时,前后面影调的一致性。因此,电视照明的均匀性是指演区照度和反差的一致性,并不是平淡呆板。
2. 柔。即光线要柔和。应采用软光照射,尽量少用硬光。特别是用于人物脸部的光线,最好采用柔和的散射光。可在灯前加柔光片或纱。
3. 小。光比要小。就是要调整好被摄对象与背景,被摄对象本身各不同方向灯光的相对亮度,以及画面中不同的物体之间的相对亮度。
4. 淡。指色彩宜淡不宜浓。一是色光要比视觉效果淡一些,并且不是为了某种效果的需要,一般不宜在人的肤色上加色光,以保证良好的色再现。二是化妆要淡,要接近于自然妆,这是电视设备的特性所决定。
5. 透。即画面的透视感要强。当然透视感与很多因素有关,但电视照明必须要注意影调与色调,着力于立体感,层次感、空间感的表达。
6. 快。电视节目时效性比电影、舞台要强。它要求在较短的时间里制作出不同类型、一定数量的节目,这就要求电视照明艺术构思要快,工作效率要高,想象力要丰富,估计要正确,以适应电视照明特点的要求。
通过了解以上关于电视照明的特点,相信在企业宣传片制作中更加完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