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又称邮政广告、直接函件,其种类繁多,常见的形式有:销售函件、商品目录、商品说明书、小册子、名片、明信片以及传单等。DM出现于西方国家,已有50多年历史。单在美国,DM的总销售额年逾1000亿美元。因其良好的发展势头,被业内人士尊称继影视、广播、报纸、杂志四大传统媒体之后的第五大媒体,并大有取代杂志成为第二大印刷媒体的趋势。DM在西方国家可谓如鱼得水,由于电脑的普及和咨询服务的周到,广告主可以基于某种数据库,从中检索出各种人口资料,也可按照购买频率及购买金额选择邮寄名单。于是,西方国家大多数家庭的邮箱,每天早上都会被来自各地各类商家邮来的DM塞得满满的。一般消费者都会充分利用这些详实的免费商品信息,按图索骥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一些精明的家庭主妇还会将这些DM分类装订成册,他日若有需要,一个电话过去即可搞定。完全融入普通消费者生活的DM,决定其在企业产品的广告宣传中所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为产品的销售立下汗马功劳。 DM在中国似乎没有那么好运。众所周知,邮政业是中国颇受争议的垄断行业之一,作为邮政垄断下的蛋,DM的日子也并非一帆风顺,一直无多大起色。据广州地区邮政管理部门的市场调查资料显示,在广州个体消费者使用邮政业务状况的比例中,商业信函仅占0.7%,邮送广告占1.0%,而广告明信片最为可怜,才占0.2%,这个微乎其微的数字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DM在中国遭遇的尴尬状况。 DM是中国广告业的盲点,它有着大量的空间有待我们去拓展,它的崛起似乎已是指日可待,原因有四:其一,现代邮政事业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为DM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其二,随着一些特殊行业垄断局面的打破,将为DM注入新的动力,促其不断发展;其三,DM掌握的是直接用户,生产厂家受中间商影响较少;其四,与其他传统广告媒体相比,广告主更青睐DM运作的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