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影视制作因其智能性、舒适性、共享性等特征,正有望成为三网融合背景下消费者娱乐休闲的优先选择。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国内消费者对网络电视的认可度达80%以上,有购买意愿的消费者达55%左右。可以预见,在三网融合时代,消费者对于网络电视的需求将持续凸显。面对消费者对于融合终端的需求,我国彩电行业开始进入平板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新阶段,彩电业的竞争也已从单纯以产品技术竞争为筹码,逐渐演变为依赖内容、软件、芯片等多元素的综合平台竞争。家电厂商纷纷推出了具有互联网连接功能的电视产品,国内网络电视市场竞争加剧。企业宣传片,视频剪辑制作,三维影视动画制作。
利益博弈方面,网络电视自诞生之日起就烙上了广电、电信、家电厂商等多方博弈的印记,彩电企业进入内容平台以及电信发展IPTV业务都触动了广电系统的“奶酪”,网络电视沦为部门搏杀的牺牲品。而目前网络电视牌照仅掌握在为数不多的几家国有广电企业手中,也使得民营影视制作内容提供商与家电厂商难以进入产业链前端。
其次,内容方面,处于初创期的网络电视,可供用户点播的节目数量非常有限,且多数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网络电视强大的互联网功能未能得以充分发挥。另外,根据网络电视交互式、双向化的节目特性,应该有大量的互动节目供用户收看,然而目前经营者只是简单地对影视作品进行压缩转换,互动性并未得以凸显。
盈利模式方面,目前国内网络电视为聚集人气主打“免费牌”,但其未来必然迎来收费阶段,到彼时支付渠道的缺失将成为盈利模式的软肋。从业务收入来看,网络电视通过家电卖场进行全国性分销,但在收费体系上,无论是家电厂家还是牌照商都很难采取固定月费模式。此外,现有网络电视产业仅针对网络电视一体机的新增市场,而没有考虑到数以亿计的电视机存量市场。如何实现存量保值、增量分成还尚待各网络电视运营商实践与探索。
网络影视制作业不仅缺乏规范的内容审核制度,更缺乏专业部门对内容进行全面和实时监控,这让一部分经营者有了可乘之机。为吸引用户,降低成本,他们不惜播出一些对社会有负面影响的内容,如电视厂商自建涉黄或侵权的内容平台等。 |